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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9 17:03 金融联考
公共物品详细介绍

[size=2]什么是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概念
1、古希腊哲人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数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市场或社会对公共物品关注的不够)
2、1793 休谟 《人性论》, “两个邻居可能达成协议,共同在一片草地上排水,但同样的协议不可能在一千个人之间达成,因为每个人都想把负担转嫁给别人头上去。意即某些对每个人都有益的事情,却只能通过集体行动才能完成。
3、1776年 亚当。斯密《国富论》,那些对社会很有益处的公共设施,就其性质而言,若是由个人或少数人办理,那么,就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因此须由君主为之。
4、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奠基者布坎南:“任何由集体或社会集团决定,为任何原因,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5、萨缪尔森等的《经济学》:“与来自纯粹的私有物品的效益不同,来自公共物品的效益牵涉到对一个人以上的不可分割的外部消费效果。相比之下,如果一种物品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对其他人没有产生外部效果的话,那么这种产品就是私有物品。公共物品常常要求集体行动,而私有物品则通过市场被有效率地提供出来。”
[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12版,1194页,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6、斯蒂格利茨《经济学》:“公共物品是这样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 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却要花费巨大成本(非排他性)。”
[美] 斯蒂格利茨:《经济学》,14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7、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的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这些特征使得对公共物品的消费进行收费是不可能的,因而私人提供者就没有提供这种物品的积极性。
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26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二)、公共物品 特性
1、效用的不可分割(Non--divisibility),是指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具有共同收益或者联合消费的特点,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享用。
2、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ness),是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也不会因此而减少其他人享用该种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
3、收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是指在技术上没有办法将拒绝为之付款的个人排除在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之外。
搭便车问题: 由于公共物品具非排它性---所以有人就会有获得利益而逃避付费的行为 。解决的办法是靠政府统一征税来购买或生产公共物品


(三)、如何辨别公共物品

                               无   具有非排他性吗      无       纯粹私人物品(同时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
                                                        有      需要限制使用的公共资源(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
该物品在消费中有非竞争性吗?

                               有   具有排他性吗     无                                                     
                                                                                       市场失灵,该物品属于纯粹公共物品,必须由政府提供
(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有    排他需要很高的成本吗    是


                                                                                   不高   该物品属于排他性/非竞争性 的准公共物品
(四)、公共物品分类
1、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准公共物品特点:纯公共物品特点的补充分性;外部收益性。
2、有形的公共物品和无形的公共物品
公共设施;法律政策
3、全球性、全国性、地方性
4、实物性、精神性、信息
国防、交通设施;制度理想文化;天气预报、政府提供的经济运行报告
5、基础性、管制性、保障性、服务性
公共工程;国家安全、防务;社会保障、保险;公共交通、环境绿化
6、混合物品: (广义的准公共物品)
(1)、拥挤性的公共物品:随着消费者人数的增加而产生拥挤,从而会减少每个消费者可以从中获得效益的公共物品或者服务。(清华东路,阻碍交通,增加交通事故风险)
(2)、价格排他性的公共物品:效益可以定价,从而在技术上实现排他性的公共物品或者服务。(公园、学校、医院)
如何有效提供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
(1)、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方式:税收、财政预算的途径筹集资金,然后投入公共部门形成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
(2)、公共物品的规模供给(大规模、标准化的生产公共产品)
(3)、公共物品的无差异供给(公共物品基本上都是单一结构,即一种公共物品或者服务几乎只有一种比较固定的消费模式,人们也只能接收相同的功能和服务)
(4)、公共物品的非均衡供给(公共物品价格可以调节需求,但一般不容易调节供给)

二、公共物品私人部门供给无效率
(1)、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消费,意味着增加一个人消费所引起的边际成本为零,按照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资源有效利用原则,对这一物品消费不应该收费。而提供这一物品是需要成本的。
(2)、在消费是竞争性的而排他不可行的情况下,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将引起另一种效率损失,即它可能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所以,在可行的排斥技术被发明之前,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补充公共物品供给之不足。

三、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条件
1、帕累托最优供给量
帕累托最优:社会边际成本=社会边际收益
设定:生产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即是社会边际成本
假定:消费者的出价是与其消费公共物品所获得的边际效用(不同的个人从公共物品中获得的满意程度)是相一致的, 则所有消费者的出价的总合就是其边际效用的总合,即社会边际收益。

2、公共物品供给的 维—林模式(瑞典的经济学家 维克塞尔 Knut Wicksell 和 Erik Lindahl )
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自愿捐献的资金数额与其所获得的公共物品的边际效益相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量便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这被称作“林达尔均衡”
( Lindahl Equilibrium)

四、如何有效提供公共物品

(一) 、政府提供或者由政府通过私营组织提供
1、政府供给的两种方式
(1)、直接生产: 公共物品的外部性越大,越适宜由政府直接供应(纯公共物品和自然垄断性很高的准公共物品)
(2)、间接生产:政府利用预算安排和政策安排形成经济刺激,引导私人企业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 。外部性小的公共物品,可以考虑采取间接供应的方式,
A、政府与私人签订生产合同
适用这种形式的主要是 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自然垄断行业,包括基础设施。(具有在收费方面没有多大困难的特点。)如:自来水供应、垃圾清理、城市交通、公园 、水污染控制等
一般是政府公开招标,借助于投标者的竞争把价格压在经济合理水平,政府 在诸多投标者提出的一揽子服务方案中选取收费最低者或者是接受政府方案要求补贴最少者。
B、授予经营权
适合那些外在性明显的公共物品
如:自来水供应、电话、电视、报纸杂志、书籍出版等
C、出让经营权
有些公共物品生产的初始投资量巨大,但随后的经营需要的资本数量较少,具有竞争性,政府可以在完成初始投资后把经营权通过适当的形式转让(承包、租赁、出售)给法人企业。
好处:收回部分投资、消除垄断经营所造成的服务质差和价格外溢收费。
外溢即外部性:从影响效果来看,外部性可分为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正的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又无需花费代价,负的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这种后果的经济行为主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D、政府经济资助
主要适用于那些盈利性不高、只有在未来才能盈利、风险大的公共物品。
如:高精尖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实用技术的超前研究、宇航、生物工程、微电子技术扥和
资助方式:财政补贴、津贴、优惠贷款、减免税收、无偿增款、直接投资  
E、政府参股
主要适用于初始投资量大的基础设施项目。
如桥梁、道路、发电站、高速公路、铁路、电信等。
参股分为控股和入股。对那些举足轻重地位的项目政府必须控股,入股主要是向私人企业提供资金或者分散风险。

F、BOT系列(Build-Operate-Transfer) 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
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演变系列:BOO、BOOT、DBOT、BLT等

2、政府机构和官员行为提供公共物品的特点
(1)、政府机构中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竞争,缺乏竞争以及垄断意味着缺乏激励,从而会降低公共部门的服务效率。(路霸、水霸、电霸、气霸)
(2)、政府官员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工作目标,所以并不必然全心致力于降低成本,提供的公共物品往往成本相对较高。
(3)、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
政府机构及其官员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将公共机构权力的极大化作为追求的目标,公共权力的大小又与其所控制的社会资源的数量正相关,从而与政府的预算规模正相关,其结果也就不言自明,即追求公共机构权力的极大化必然带来政府预算规模的极大化,必然导致公共物品或者服务的供给量过剩,从而高于其最佳的产量水平。


五、政府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措施
1、政府最主要的职责是“掌舵”(决策、控制和监督)而不是“划桨”(具体生产),要从绝大多数私人物品直接生产领域退出,合理调整政府的经济活动领域。
2、完善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针对性和多样化)
A、免费供应:政府通过征税筹资,通过生产或者购买公共物品,然后再无偿提供给消费者。
B、有偿供应:政府生产或者购买公共物品或者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公共物品。
外部性:从影响效果来看,外部性可分为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正的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又无需花费代价,负的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这种后果的经济行为主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C、直接经营:政府直接经营
D、委托经营:政府委托给非政府组织经营,在政府管制之下
E、直接生产
F、间接生产

3、应使公共物品生产主体多元化
政府、民营组织、非政府组织等
公共物品的生产形式应根据公共物品性质的不同而多样化。
如: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应允许和鼓励非政府组织、企业集团、尤其是民营企业进行投资

4、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物品的供给领域以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政府只保证公民所获得的最终的公共物品,大力采用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将公共物品尽可能多的交给市场、商业性的公司去做。
对很难引入竞争机制的自然垄断部门。借鉴香港经验,采用专利协议的方式,委托法人或者民间资本经营。

5、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政府分工,完善公共物品的提供机制
根据公共物品的外在性、规模经济涉及范围的大小来确定应由哪一级政府负责提供
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应由地方政府提供,并加以管理。地方政府无力提供的公共物品,由中央政府提供。跨区域的可由两者共同提供
财权也应该划分,财权的划分要与事权的划分相对称。

六、非政府组织提供
1、非政府组织
本意:不是政府的组织,其实质意思在中文里面与之最相应的是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不仅是指联合国体系所认定和接纳的民间组织,还包括其他各种民间组织,特别是在国际场所活动以及有较多国际联系的民间组织。目前,有2000多个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正式的咨询地位,有1500多个非政府组织同联合国的公共信息部建立了正式的工作联系。在2002年联合国在南非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全球会议上,有3500多个非政府组织获得了与会的资格。除此之外,在各个国家、各个地区以及国际领域,还有数目众多的各种形式的非政府组织。单是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目前就有约40000余个。这些被纳入统计的非政府组织,一般都是具有合法地位的、有公开的组织章程以及透明的财务管理的民间组织。
2、提供公共物品方面的优势:
1、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它既具有政府部门的公共性特征,又能以类似企业的方式运行,即能够做到以公平为宗旨,又能够突出效率目标,实现效率优势。
2、非政府组织公益性色彩决定了其使命感最强
3、组织形式多样、灵活。提供公共物品比政府更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
4、推动公共管理机构从两大部门向三大部门转变
3、局限性 :行为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
实行的模式是“发现问题—寻求解决”的行动方式。局限性是只从某一个角度、某一个侧面出发,很难完成需要达成社会一致的任务。
总之:无论公共物品由什么主体进行供给,无论采取什么供给方式,都必须遵循“共享”的原则,根据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合理性原则和交易成本最小化原则,努力寻求政府、市场(民营或者社会)和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物品供给领域的均衡点,建立公共物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以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实现公共利益。[/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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